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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統計】確診大腸癌多已屬二、三期,解構不同期數存活率。


臨床確診腸癌3期佔25.9%、二期佔23.7%

腸癌為港人頭號殺手,每年約有5,000病發數字,即每天約有13人發現腸癌。


引述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病理學系臨床梁雪兒教授:「 治療大腸癌的最佳時機是在其發病之前,即在腺瘤階段,可利用大腸鏡切除預防發病。一旦由腺瘤演變成癌症,便必須透過手術切除。病理學家會檢驗切除的組織以確定癌症擴散的程度,從而決定癌症的分期和治療方法。第一期的大腸癌可依靠手術完全治愈;第二期的大腸癌,因癌細胞已入侵大腸壁,因而有20-30%的復發機會;第三期的大腸癌,癌細胞已擴散至淋巴結,復發的機會率高達50-60%,必須透過輔助化療以減低復發率。一旦癌細胞擴散至肝臟或其他器官,化療和標靶治療只能延長存活時間,完全治愈的機會率少於10%。 」

參考香港防癌會2009至2013年數字統計,對結直腸癌症進行分期的目的主要是確定疾病的程度及作為選擇臨床治療方案的參考,有關數據涵蓋超過80%的個案。 整體分佈情況為第I期佔9.3%、第II期23.7%、第III期25.9%及第IV 期22.3%; 在出現病徵而初次就醫時,直腸癌患者(11%)比結腸癌患者(8%) 較多屬第I期。大部分結直腸癌個案(94%)獲得組織病理學的確診,腺體癌(Adenocarcinoma)佔所有病例的90%以上。

很多感人的抗癌故事,其中我們抽取了3位城中名人,包括鄧達智、林利及李琳琳,他們發現腸癌已是二、三期,需要接受手術,其中李琳琳因為癌細胞已擴散至淋巴,更需進一步的化療,現在他們病情已受控制,可以過回正常生活,不用再受癌病折騰。

壞事不會好,是禍躲不過
鄧達智2014年因發覺得大便習慣改變,有時候便秘、有血絲,入院檢查後發覺是乙結腸癌二期,腫瘤直徑達三厘米,幸好沒有抗散迹象,最後他割了二十厘米的乙結腸,當中包括淋巴和脂肪,他表示瘦了最少十五磅。他在接受傳媒採訪時均言自己並不怕死,經歷過家姐胃癌過身,明白壞事不會好,是禍躲不過。

身經生死戰,心中閃正義光
林利2018年患上腸癌第三期,腫瘤達11cm,手術後肚皮有五處傷口,視患癌如「孭仔」,在「坐月期」忍痛連開三場騷的他,揚言不怕死,要用正能量克制癌魔。正如其歌曲《伴我啟航》歌詞一樣:「身經生死戰,心中閃正義光」。
>>林利腸癌三期<<

老公不離不棄,悉心照顧
6年前李琳琳患上腸癌1期,但經手術化驗後,證實是腸癌3期,而且已擴散至淋巴,半年內先後接受12次化療,老公姜大衛(John)停工照顧琳琳,不離不棄, John接受傳媒訪問時更表示:「嗰段時間我的確係好擔心,唯一可以做嘅就係共同面對。四十幾年感情,其實唔需要講出聲都知,大家都係冇咗對方唔得嘅!」

醫學進步,提升存活率
近年醫學技術進步,已大大提升腸癌存活率,手術後的化療、電療、標杷治療及免疫療法下,病人的選擇比以前更多,在部份専利藥到期後出現的仿製藥,更是病人喜訊,因為能把價錢大大降低,減輕病人經濟負擔。
資料來源: http://www.specialists.hk/tc/promote.php?id=2

資料來源: https://www.hkacs.org.hk/ufiles/ColorectalCancer.pdf (page 4)

參考資料:
如果打算投保危疾/住院保險,減少日後無必要的爭辯,讀者可以參考以下事項

1. 重要事實披露
投保前已知的疾病,不論是否痊癒,如果有懷疑,也應在投保書上填寫,最好附上報告紀錄給保險公司核保。如某某在投保前已有入院照腸鏡檢查,同時可能進行其他檢查,如上腹超聲波,抽血驗血色素、血糖,如果單寫了照腸境,而當時人認為報告正常而不提及在申請表上,可能會在日後進行其他索賠時出現問題。因為客人沒有披露重要事實,已構成這張保單是否生效存在,和之後客人進行索償是否和沒有披露事實的病情有關已不重要。

2. 加保/轉保時,不要以為新舊交接,舊保單便可以取消
如果舊保單上沒有"free conversion"/"conditional conversion"條款,胡亂取消舊有已生效保單,重新投保一份新的計劃,以為保障升級了,但可能倒頭來會是得不償失,因為保單不會保障已存在/已知疾病。

3. 保單條款詮釋
如果投保的是住院保險,要留意地方包括
  1. 入院是否需要指定時數或以上索償才獲保險公司受理
  2. 會否有部份手術、如腸胃鏡、白內障、乳房纖維瘤要指定在日間門診進行才可獲賠償
  3. 入院是否要經保險公司指定專科醫生轉介,若自行選擇專科進行相關手術,在術後手術索償會否變成無效
  4. 保單是否即時生效或是有等候期,特別是部份疾病的等候期
  5. 保單是否包括物料費用,如心臟支架、膝關節及眼球晶體等
  6. 如保障是每宗傷病計算(per disability),在保單生效後,如何厘定下一新症
  7. 如果是同一次手術,要進行多於一項手術,若以每宗傷病計算,是以這2次的手術費用較高者賠償,還是以2次手術賠償
  8. 每年續保,保費是以個人索償紀錄計算(individual rating)還是以整體年齡組別層計算(pool rating)
如果投保的是危疾保險,要留意地方包括
  1. 就癌症多次賠償保單,下一次及對上一次索償等候時間(ie. 3年),以及索償要求是否可以接受(1)擴產 (2)持續未痊癒 (3)另一新症 
  2. 癌症及原位癌定義, 其中次級侵害性惡性腫瘤保障通常並不納入癌症定義中的一般非致命的惡性腫瘤,包括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及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及有關介定,如TNM( 甲狀腺腫瘤 )、CIN( 子宮頸上皮內瘤樣病變 )及RAI(主要用於白血病) 
  3. 保單等候期,即保單生效後至一般時間發現的疾病都會變成保單不保事項,一般為60天至90天
  4. 受保人存活期, 即受保由發現危疾至持續生存的時間,一般為14天至21天
  5. 部份危疾如心臟病( 典型胸痛病史 、 心電圖變化、心臟酵素 CK-MB、 心肌鈣蛋白 T (Troponin T) 及或心肌鈣蛋白 I (Troponin I) ) 、中風( 最少多少個星期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 確認、)、老人痴呆及栢金遜症的定義及所需文件要求。
  6. 阿耳滋海默氏症、柏金遜病、多發性硬化症最長保障時間,大部份只保障至6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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