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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的危疾保險,市場除了要求有保障、有儲蓄成份外,還加多了多重保障,即可作多重賠償。
就讀者查問有關1)保誠-終身危疾保+附加多重保 2) 宏利-樂活無憂危疾保的分別,筆者以投保額港元500,000,年齡40,男性、非吸煙及供款20年作比較,保誠保費港元1,775,宏利保費港元1,895。
儲蓄內容,若以回本期比較(以現行利率計算),保誠回本期約於保單第周年20至25年內,而宏利回本期約於保單第22年。
如果從保障內容出發,保障內容,保誠保障52種嚴重疾病,而宏利保障60種嚴重疾病,保障內容宏利雖然比保誠多,但筆者認為現時都市病大致相同,只是部份保障,筆者認為保誠比較全面,特別是在原位癌方面。如果整體來說,筆者覺得兩者不同,在於由於宏利保費較保誠高,故賠償次數亦較保誠多。宏利最高可獲保額的5次賠償,而保誠則最高可獲保額的3次賠償。筆者心想,如果宏利的原位癌保障亦能跟足保誠的一樣,那會是多麼的好!
保誠(預支保額25%,最多可獲兩次賠償。)
宏利(預支保額20%,最多可獲兩次賠償。)
由於兩者也有多重賠償工能,所以等候期也是讀者要留意的。如保誠計劃,最多可包括三次嚴重疾病賠償,包括兩次癌症賠償。但在多重保障中,嚴重疾病賠償要求在其後索償時,是來自不同組別(見下圖),如第一次賠償為"與心臟有關的疾病",下次索償也是"與心臟有關的疾病",則不獲賠償。而且其後診斷的嚴重疾病須與緊接之前獲得賠償的嚴重疾病之診斷時間至少相距一年及就每次嚴重疾病保障賠償,受保人須在診斷日期後仍然生存最少30日。
另癌症可獲兩次賠償,就算是相同位置也可以,只要五年無癌症期過後,便可作出第二次索償,但讀者要留意的是五年無癌症期是指由癌症療程完畢日起計算。
宏利保障相對比較大一點,其中癌症賠償可達300%(即最多賠償三),另非癌症可提供保障達200%,兩者會共賠償500%(見下圖)。
與保誠不同,如果是以下情況,則不用等候期。生存期保誠為30日,而宏利則為14日。
在癌症賠償方面,多重賠償以首診斷日期及與以下日子相隔至少5年計算,比保誠的為優。
其他部份,宏利可有每年免費驗身,每兩年一次(共五次)免費驗身計劃。
筆者認為宏利計劃比較全面,特別是在癌症賠償方面,計劃是抄考其他保險公司,集各保險之所長於一身,未知日後這個市場領域,會否再有新的產品因應現有的再重新包裝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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